管理主体是指在管理活动中,承担和实施管理职能的人或组织。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他们在组织中拥有一定的职务和权力,肩负一定的责任,直接指挥下属,实现既定目标。例如,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厂长、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
管理者个体和群体,他们具备管理职能和责任,担负着制定战略、决策管理问题和协调资源的任务。管理者群体是指在组织内具有管理职位的一组人员,通过协同合作和分工合作来达成组织的目标。
这些机构是管理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具体的管理职能,如决策、指挥、监督和控制等。管理机构可以是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等。
实施主体相当于被管理主体,是对具体的经营活动实际操作的主体。例如,国家机关、企业等经营者是实施主体。
他们在管理活动中从事协助领导者管理工作的任务,包括个人参谋和专业参谋。个人参谋又可分为个人参谋助理和个人直线助理两类。专业参谋人员应当具有所辅佐专门领域的知识、能力和技术。
决策系统由负有决策责任的领导者和参谋人员组成,是管理系统的核心。决策系统负责制定方案、下达指令,并接收反馈信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
执行系统负责执行决策系统的各项指令和方案,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人员和具体指导工作。
监督系统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执行情况反馈到决策系统,以便进行调整和修正。
反馈系统负责将执行的情况反馈到决策系统,以便决策系统进行调整和修正,保证管理实际活动及其成果与预期目标相一致。
这些管理主体在管理活动中各司其职,共同协作以实现组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