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并且有一定的上下限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则缴费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计算。
对于新入职员工,缴费基数通常以起薪当月的足额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准。
对于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职工,缴费基数则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请注意,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调整,通常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如4月份)核定,并在当年4月至次年3月期间保持不变。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并考虑了最新的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