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国家允许的最高利率为 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2024年4月22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为例,民间借贷的法定利率保护上限为年化13.8%。
具体来说:
1. 年利率未超过24%的部分,属于合法有效的利息,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年利率超过24%但不到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如果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会提供保护。然而,如果当事人自愿自动履行,法院不会反对,借款人也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3. 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属于无效利息。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则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