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通常指的是产品或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所有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都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如果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则称为质量问题。
当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并且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时,这种情况被称为质量事故。
具体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如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以及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
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使用安全或严重的使用功能缺陷。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千元(含)以上。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质量通病:
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例如屋面漏水、墙面裂缝、门窗变形等。
综上所述,质量问题涵盖了从轻微不符合要求到严重事故的不同程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