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更名通常在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填写相关表格。
3. 审核与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变更登记。
4. 领取新证:变更登记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颁发新的房产证,上面将更正为正确的名字。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前往当地政务中心或房管局咨询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