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罪,即 重婚罪,是指 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是我国《刑法》所禁止和处罚的犯罪行为。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
本罪主体的主观状态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或他人已有配偶,仍然与之结婚。
重婚罪的认定有两种情况:
即犯罪嫌疑人与他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情况。
就是犯罪嫌疑人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行为。
重婚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结:
同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是我国《刑法》所明确禁止和处罚的犯罪行为。认定重婚罪需要满足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具体表现为事实重婚和法定重婚两种形式,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