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土地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根据权属主所出示并被现行法律所认可的文件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归属。这是一种较规范的土地权属认定手段,城镇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大多用此方法。
主要用于若干年以来没有争议的惯用土地边界进行认定。这种方法是非规范化的权属认定手段,主要适用于农村和城市郊区。在使用这种认定方法时,需要注意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注意四邻认可、指界签字,并且不违背现行法规政策。
当确权所需文件不详或认识不一致时,各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土地权属进行认定。这种方法需要本着团结、互谅的精神,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在有争议且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出示有关文件且互不相让时,应充分听取土地权属各方的申述,实事求是、合理地进行裁决。不服裁决者可以向法院申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在土地所有权不明确或发生争议时,认为自己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一方可以向有权利确认土地归属的机关提出确权登记申请。这一过程中需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合法、公正。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的确认机关根据土地的类型和所在地区进行划分。例如,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造册,确认土地的面积、位置、权属性质,并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则由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造册,并在审核符合条件后,出具土地使用权证明书。
对于土地性质的判定,具体定位及其数量的界定,需要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和执行。通常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会同地籍人员去现场进行勘测定界。
如果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这些方式都可以作为确认土地权属的法律手段。
综上所述,确定土地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方法,确保土地权属的确认既合法又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