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通常在 失业后60天内可以开始领取。具体流程如下:
失业人员应当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后需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
失业人员应携带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干部或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印件等。
失业保险金一般是在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后领取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离职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失业金领取时间一般为每月的15日左右,通过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
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应在失业后60天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并在每月的15日左右通过银行存折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