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工手续的地点如下:
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进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操作。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退工登记表》和员工档案,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退工手续。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或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退工登记备案业务。
个人可以通过登录招退工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网进行退工操作。
用人单位如未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可前往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时限
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窗口办理退工手续。
注意事项
办理退工手续时,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退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