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需要提起上诉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正本一份,副本根据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准备。
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法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复印件。
如果是新证据,还需编写证据目录。
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时需提供。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再审申请书(如适用)。
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如适用)。
律师代理的还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送达地址确认书和收款账户确认书(如适用)。
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院救助的书面申请及材料(如适用)。
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最新,并且按照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