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行为由 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管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具体措施包括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加大介入力度,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治安事件。
协调公安机关向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同时,卫生行政部门需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并做好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成立医院处置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发现纠纷和“医闹”苗头,进行核实和调查,预测事件发展,并及时组织协商调解和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医院还应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县区级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对于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
综上所述,医闹行为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