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的种类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或涉及价款数额较大的工程签证。
用于因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工程签证,在工期提前奖励、工期延误罚款的计算中起重要作用。
用于因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业主或承包商经济损失的工程签证。
用于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对工程结算影响较大、资料缺失无法补救时的工程签证。
涉及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的增减。
涉及施工过程中确认工程量发生变更,如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台班的数量。
涉及费用、工期和工程量中任意两项的签证。
当原设计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时,需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当技术要求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提出技术要求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当材料型号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提出材料型号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当施工工艺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提出施工工艺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如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签证。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等。
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
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未能在上述项目中列出的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
工程签证通常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作为工程结算和支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