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费补贴应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都应计入工资总额,并按照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