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内无人接收法律文书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送达方式:
尝试直接送达给单位的收发室、秘书处、行政领导或法人代表等可以签收的人员。
通过邮政寄送挂号信,并在挂号信封面或存根栏明确写明送达内容。
确认挂号信是否送达,如有误退回则采取其他方式。
如果直接送达无人接收,可以请社区工作人员或派出所民警陪同,将文书内容塞入员工家中,并由他们签字佐证。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送达,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例如在单位公告栏或相关媒体上发布送达公告。
如果直接送达有困难,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如果适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电子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如果受送达人是被监禁或劳动教养,可以通过其所在监所或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