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时间期限是一个月,并且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具体流程如下: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案件进入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通常侦查期限为两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一个半月,但可以在需要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时,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可以进行一次或两次,每次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法院可以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同样为一个月。
因此,从刑事拘留到退补完毕,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补充侦查的次数。建议当事人及时聘请律师介入,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