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的有效期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最长可以延期3次,每次21天。
初次领取的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
在取得正式牌照时,临时牌照作废。
有效期通常为15日、30日或90日。
在特定行政辖区内,临时牌照通常只能使用不超过15天。
如需跨行政辖区行驶,临时牌照有效期可延长至不超过30天。
科研实验型车辆可申请延长至90天。
有效期应与入境批准文件上签注的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不得延期。
请注意,临时牌照过期后,车辆将不允许上路行驶,并可能面临罚款和扣分等处罚。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