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的纳税时间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扣缴义务人(如用人单位)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应在次月十五日之前将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扣缴义务人应依照规定确定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并按照该时间代扣代缴增值税。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不同类型的服务或产品销售情况确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通常在支付货款的当天进行。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有所更新,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税法规定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