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票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
自然人提供劳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减按1%征收。
个人每次(日)代开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税率根据地区不同,市区为7%,县城、镇为5%,非市区、县城或镇为1%。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超过10万元的,减半征收。
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得出,具体税率和免税额度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