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是指 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预先取得并储备土地,以便在需要时供应市场,从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抑制投机行为和平稳地价。
土地储备专项债是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而发行的一种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以项目对应的方式运作。根据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62号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举债采取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