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航班取消的赔偿情况如下:
延误4至8小时:航空公司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直接支付人民币200元。
延误超过8小时:补偿提升至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直接支付人民币300元。
航班取消:若确由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所致,航空公司必须按照上述延误时间标准向旅客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航空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履行一定的协助义务,例如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通常由旅客自理。
延误险:如果旅客购买了延误险,可以根据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美亚财产保险公司的航意险规定航班取消赔偿300元。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建议
购买延误险:建议旅客在购买机票时,可以考虑购买延误险,以便在航班取消或延误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了解保险条款:在购买延误险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流程。
保留相关证据:在航班取消后,应及时向航空公司索取相关证明,并妥善保管登机牌、行程单等资料,以便在申请保险赔偿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