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户口迁移手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及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审批通过后,可以网上迁移或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持男方户口簿和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注意事项:
费用: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选择权:法律没有规定女方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可以选择迁户口,也可以选择不迁户口。如果随配偶落户,流程是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获得准迁证后,再到原户籍所在地注销原户籍,最后办理落户登记。
这些步骤和注意事项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下的结婚后户口迁移。如果有特殊情况或地区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